一、工会主席
1.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学院党委的有关决议。定期向学院党委和上级工会汇报工作情况,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呼声,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2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3.负责召集工会委员会会议,主持工会的正常工作。
4.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组织职工参与学院的民主管理加强学院的民主建设。
5.广泛开展群众性的教育活动,充分调动和发挥职工的积极性、能动性,推动学院的发展。
6.协助和督促学院改善职工生活条件,办好集体福利事业。
7.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维护教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
8.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9.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10.深入了解和关心职工的疾苦,通过各种途径为职工排忧解难,建设职工之家,增强教职工凝聚力。
11.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经费审查委员
1.负责学院财务监督工作。
2.负责定期核定会员缴交的会费。
3.妥善保管工会财务账表、凭证、档案、资料。及时登记工会账目。
4.参加有关补助、资金发放等关系会员切身利益问题的研究讨论。
5.每年向工会会员通报工会有关经费的收支使用情况。
6.配合学院开展各项活动。
7.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女工委员
1.根据工会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开展有关的妇女工作。
2.负责组织开展工会会员体检工作。
3.开展有益于妇女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及有关讲座。
4.对孕、产妇及有困难的同志进行送温暖活动。
5.做好会员的生育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
6.配合学院开展各项活动。
7.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生活委员
1.负责会员入会登记及办理审批工作。
2.负责会员登记表及有关资料档案保管。
3.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做好会员发展工作,加强对新会员教育。
4.关心工会会员生活,经常了解会员生活状况,为会员办事,改善会员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5.为困难职工排忧解难,建立完善特困职工档案。
6.配合学院开展各项活动。
7.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文体、宣传委员
1.负责组织和开展工会系列文化、体育活动。
2.发动会员开展适合教职工的全民健身运动。
3.负责工会的宣传教育工作。
4.承担工会通讯员任务,及时将工会的活动信息以稿件形式提供学院党政办公室。
5.配合学院开展各项活动。
6.完成学院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